专题

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介绍情况

2021-11-02 11:14:06 来源: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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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全国政协就“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”进行协商座谈,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举措,对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涉外司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人民法院涉外司法工作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而发展,为我国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外案件,切实提高涉外司法能力和水平,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。总的看,我国涉外司法制度具有以下显著特征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,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三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,四是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,五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。

  涉外司法覆盖民商事、海事、知识产权、刑事等各个审判领域,在服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一是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。积极运用司法手段,有效应对挑战、防范风险。二是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。完善涉“一带一路”案件法律适用规则。围绕自贸试验区、自贸港建设,出台多部司法服务意见。三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。出台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,严格适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。恪守条约义务,尊重国际惯例,准确适用准据法,保护平等竞争。四是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。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审理指导意见,被联合国贸法会收录至法规判例法系统。五是完善涉外审判机制。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,设立第一、第二国际商事法庭。建立“一站式”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,推动诉讼与调解、仲裁有机衔接。六是深化国际司法协助与交流合作。平均每年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4000余件,合作范围覆盖全球130多个国家。积极讲好中国法治故事,促进司法交流互鉴。涉外司法工作当前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,如涉外司法能力不足,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手段不足,涉外审判人才缺乏,对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不够,对一些重大、前沿性的国际法问题研究还有待加强等。

  下一步,最高人民法院将切实加强涉外司法工作,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。一是深入研究涉外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,加快制定一批涉外司法解释,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。二是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,健全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“一站式”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作用,加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建设。三是深化涉外司法执法联动,加强涉外司法与行政衔接,与调解、仲裁联动,提高涉外执法司法整体效能。四是加快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储备,健全人才引进、选拔、使用、管理机制。五是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,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和机制。

[责任编辑:丛芳瑶]